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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开发商说面积大了要补交钱,这样合理吗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1-02-22 16:05:24

买房的时候大多数人心情是激动的,即使可能因此会背上房贷,但是能有自己的房子也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了。不过买卖这种东西,尤其是对于消费者来说,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才能防止被坑。尤其是买房这样的大事,在买之前需要签订合同,如果后续出现问题可以凭合同来解决,因此在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将具体的条款看清楚。那么收房时开发商说面积大了要补交钱,这样合理吗?

收房时开发商说面积大了要补交钱合理吗

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合同中的说明来做判断,在购买期房签订预售合同时,合同上记载的往往是房屋预测面积。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书面约定,如果房屋竣工交房后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相差不大的(一般为正负1%2%),双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如果有较大出入的(一般超过正负3%),则可以终止合同或购房行为,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能强制业主必须补交房面积误差费。

如果没有单独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的,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处理。

一、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二、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商品房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此如果不想多补钱,消费者*是在购房的时候就与开发商协商好并且留下书面的凭证,或修改好相关购房合同,不要在没有将合同了解清楚时就立即签订合同,否则就容易出现纠纷。那么关于收房时开发商说面积大了要补交钱,这样合理吗这个问题,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吉安房产资讯,欢迎关注【吉安吉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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